关于开展“南孔儒韵·琴鹤清风”标识创作活动的通知 |
浏览:197次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9日 |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部)、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廉洁文化教育、示范和导向作用,推动我校清廉文化建设,根据《关于开展衢州学院“清廉文化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特举办此次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主题 南孔儒韵·琴鹤清风 二、征集对象 全体师生 三、征集日期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 四、作品类型 平面类:以清廉衢院IP、表情包、电脑桌面壁纸、屏保图片、漫画等为主,表现手法不限,单幅多幅均可,手绘原稿尺寸规格为A3尺寸( 即297mm×420mm),数字绘画电子稿文件须以jpg格式投稿。所有手绘作品需扫描成电子版提交。 视频类:运用各种动漫创作手段制作的动态影像作品,形式上包括动画短片(含FLASH动画、二维动画、三维动画及逐帧定格动画等各种形式);视频格式采用mp4、mpg、avi等格式,分辨率为1920*1080像素,720P,竖屏横屏均可,时长30秒至2分钟,上传视频建议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
五、参赛要求 1.突出“清廉”主题。作品要求汲取南孔文化、红色文化、传统文化中廉洁文化精髓,主题鲜明、健康向上、贴近实际,作品立意要与廉洁文化内涵相关,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2.具有衢州学院辨识度。作品设计必须结合我校实际,能突出体现我校的校训与人文精神,且应具有较高的辨识度与代表性。 3.作品杜绝抄袭。作品必须确系作者本人创作,须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六、参与方式 本次活动由衢州学院纪委主办,教师教育学院纪委承办。征集作品电子稿由各二级党组织统一收集后,连同汇总表(见附件)发送.只接收电子版稿件,作品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班级)、联系方式。多人创作的作品请注明所有创作者信息。 七、奖项设置 本次标识征集活动将在平面组、视频组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获奖比例为10%,二等奖获奖比例为15%,三等奖获奖比例为25%,优胜奖若干。
转自 衢州学院纪委 2022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