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竞争性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浏览:1356次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6日 |
各县(市、区)科技局,智慧新城、智造新城科技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产业创新,根据《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衢政办发〔2019〕35号)、《调整优化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操作细则》(衢经信转升〔2020〕113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竞争性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方式 围绕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技术难题,开展科技攻关。 二、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主体为在全市范围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在信用黑名单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组织(包括在衢州市辖区内注册的入驻“创新飞地”的企业)。 2.申报企业须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2020年4月1日前工商注册),2020年有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在单位财务系统中独立核算,并纳入企业研发项目管理系统内管理。(企业研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申报。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申报系统于2021年4月16日开放,5月26日17时关闭。 (二)申报管理。各县(市、区)科技局,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科技管理部门,市级归口管理部门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于5月28日前提交项目推荐表。 (三)纸质材料报送。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对拟立项项目公示无异议后,纸质合同书一式三份邮寄至市科技局。未入选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有关事项 1.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市级科技攻关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企业承担的市级财政补助科技攻关项目有2项(含)以上未验收的不得申报。 2.同一项目只能按同一类别进行申报,不得既申报竞争性(有财政补助经费)项目,又申报指导性项目。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3.项目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订承诺书。编造事实、伪造材料、重复申报,套取市科技攻关项目财政补助经费的,一经发现,按规定列入市科技领域信用黑名单,原额追缴财政补助经费。 4.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列表及说明等申报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否则,形式审查不通过。 5.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申报时间、推荐额度组织推荐申报。超过规定申报时间的视为主动放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创新处(综合咨询):郑慧娟 3047307 高新处(工业类项目):翁帅帅 3010507 农社处(农业与社会发展类项目):姜步风 3020184 附件:1.2021年度市竞争性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2.申报操作流程 3.2021年度市竞争性科技攻关项目申报额度分配表 4.2021年度市竞争性科技攻关项目推荐表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