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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高教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

浏览:555次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1日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结合衢州学院关于印发《推进产教融合“两转两化”的实施意见(试行)》(衢院教〔2020〕13号)要求,为加速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特对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积极谋划、认真研读通知附件,务必做好申报工作(本批次申报以网络申报方式进行,操作指南见附件1,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

    二、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三、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认可立项的项目,我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将其认定为相应等级的教改项目。

    四、各学院(部)统计项目申报情况,填《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于1月28日前报教务处廖文娟老师处备案,联系电话:8025626。
    五、时间安排:
    2021年1月10日—2021年1月28日:高校教师/学生申报项目;高校管理员审核校内申请。
    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15日:企业评审项目;校企签订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上传合作协议;企业确认协议并提交立项报告
 
   

   附件:1.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
         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111



附件1: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pdf

附件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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