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人才资助项目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
浏览:654次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7日 |
各学院,行政单位(各部门): 为强化人才培养的考核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学术骨干,提升创新能力,根据《衢州学院师资队伍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衢院人〔2011〕14号)、《衢州学院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衢院人〔2011〕1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校级人才资助项目中期考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2018年立项及往年中期考核延期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期内项目(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三、考核期 立项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四、考核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根据衢州学院经费资助项目申请书的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材料。 (二)人事处组建专家考核组,根据申请书所计划的目标任务,对检查对象进行绩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 (三)经考核完成中期计划目标任务且绩效良好的项目,将按计划拨付后续经费。对项目计划执行不力的,缓拨后续经费,连续三次中期考核“基本合格”的,项目终止。 五、 考核材料要求 (一)填报《衢州学院校级人才资助项目中期考核表》(附件1)2份; (二)填报《业绩情况汇总表》(附件2)1份;并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附目录),按考核表内容顺序进行排列,需经学院(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上述材料请于2021年3月12日前报送人事处,附件1、2电子版发至王辉钉钉,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209办公室,联系电话8026671。
附件:1.衢州学院校级人才资助项目中期考核表 2.业绩情况汇总表 3.考核对象名单 人事处 2021年1月17日 |